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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森法师:关于陀罗尼经被问答的按语

导读:德森法师:关于陀罗尼经被问答的按语 关于陀罗尼经被问答的按语(一九四五年二月一日) (问)陀罗尼经被,如不茹长素者,或常年吃荤,甚至不信佛法者,至临命终,与入棺,皆可以盖否。 (寄东)答,此种尊...
德森法师:关于陀罗尼经被问答的按语

关于陀罗尼经被问答的按语(一九四五年二月一日)

(问)陀罗尼经被,如不茹长素者,或常年吃荤,甚至不信佛法者,至临命终,与入棺,皆可以盖否。

(寄东)答,此种尊贵法物,能用者,皆有夙善,故皆可用。

按不慧愚昧慵懒,业障深重。显教经典,尚少翻阅,纵稍披览,全无记性,亦难引用。密部经文,更未问津。陀罗尼经被,固为密乘特创,森自无此知识可以妄评。且此风举世盛行,又何敢不知自量,妄参意见。奈素性蠢拙,有话须说,胸中不能固藏一物,此为浮躁眩露之薄福现象。窃念时丁末法,写经发售焚化之风太盛。印公在日,常兴浩叹。续文钞中,对之委婉劝阻者,已见两函。老人如此委曲,具见积习难挽之苦衷。观世音菩萨本迹感应颂,弘法之护法,载有应赴僧,常焚心经,冥府严惩,师徒七人,均遭恶报。详见焚经陷入畜生註中。有某人向弘一律师问,残废经像,可否焚毁。律师援引律文答之云,凡属经文,片言只字,均当珍敬保存,不敢焚毁。此事约在二十九年,森在觉有情半月刊上拜读之。

慈舟法师,亦有『凡有经咒之物不可焚毁』之文,投本刊第四十期刊布之。准此各文,焚毁经咒,均罹重罪。愚见,将陀罗尼经作被,附入死人棺中,一并埋葬毁灭,其污秽亵渎,较之焚化,实觉有过之而无不及。故凡有以此事问及者,森均不敢许行。今寄东居士,以此稿嘱编刊中,亦不避忌讳,吐此愚诚。且寄公深入经藏,精通法相,森当然不能望其肩背。而其所主,当有所本,森又何敢故意与之争衡。但各出所见,凭阅者见仁见智,自行抉择。知我罪我,均无暇顾及,统祈谅之。德森识。

摘自民国三十四年二月一日《弘化月刊》第四十四期,寄东居士《答江景春居士问六则》之二德森按语,见《民国佛教期刊文献集成·补编》第六十九卷第三百七十二页。